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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环境污染犯罪追究哪些责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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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2、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2种观点: 一、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有哪些1、环境污染的民事责任包括方面如下:(1)主观上具有过错;(2)行为的违法性;(3)损害结果;(4)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环境民事责任的形式,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危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二、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怎么处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当事人会受到以下的处罚:1、首先要承担民事责任,例如对受害人要赔偿损失,对污染的环境要进行修复;2、污染环境不构成犯罪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3、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当事_要承担民事责任,例如对受害_要赔偿损失,对污染的环境要进_修复等;不构成犯罪的,给予_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2、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2、有污染环境造成的损害事实;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认定和划分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最重要的就是确定侵权事实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纠纷侵权人承担的是特殊的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2、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3、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污染环境罪的处罚: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举证责任是:1、污染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身遭受了污染损害,并因此承受了直接损失;2、污染加害人的举证责任,污染损失由受害者自身的责任所引起的,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 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三、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污染环境行为人。民法典规定环境污染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由行为人证明行为和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污染环境行为人。民法典规定环境污染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由行为人证明行为和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2种观点: 环境污染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需要充分证明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果不能证明的,则要承担赔偿责任。环境污染的举证责任倒置虽然规定了是环境污染案件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但是并非意外着原告自己不用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原告除了证明污染者以及损害事实、损失数额外,仅需证明排污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即可,并无需证明损害结果与排污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污染环境行为人。民法典规定环境污染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由行为人证明行为和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 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三、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3种观点: 环境损害是否应当确立具体的国家赔偿责任10年前就曾因污染严重而曝光的淮河支流沙颍河最近再度出现,理由同样是污染,目前它已经成为了一条“致癌河”。10年间已有数百人因饮用高污染、富含致癌物的水而死亡。不过,其中最触动的是当地村民无奈又无望的话:“谁得病谁家就败”“人活得都没有希望了”。显然,饱受环境污染的最底层公民陷入了尴尬的两难境地:既无法享受医疗保障制度的庇护,又无法获得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的有效救济。“有权利就有保护,有损害必有救济”,这是一条最基本的法理。然而现实中,通过法律途径获取民事救济不蒂于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环境受害者往往是“赔了健康又折金”。因此,为真正地体现以人为本,除了加强民事救济一途之外,笔者认为还非常有必要确立社会救济途径,比如国家赔偿机制。确立国家赔偿机制就是要将人民的生命健康权置于最高地位,之所以如此建议恰是由我国环境治理的现实尴尬牵动的。在我国发生环境污染致人损害后,地方往往只注重对污染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追究其行政责任。然而由于地方与污染企业之间的利益关联,行政处罚的力度往往不足。话又说回来,即使执行力度到位,行政处罚的款项也都进了国库,受害者并没有得到赔偿。国家之所以某种程度上要承担赔偿责任,除了基于人文关怀的考虑之外,从法理和实践上来说,这种责任也并不能归之于道义而应是一种切实的法律担当,绝非“国家无责任”。和应享有的其他权利一样,公民同样享有免于生命健康受威胁或受损害的环境权。我们当然可以认为,环境资源是一种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国家不过是这种公共资源的委托管理人,必须对全体公民负责。如果滥用或不恰当履行公民的委托权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在实践中,环境损害的发生往往源于行政机关执法不严,比如限期治理变无期,该关闭一直关不掉。沙颍河水污染致癌二度曝光后,河南省副张*卫曾愤怒地质问“这样的污染和直接杀人有什么区别!”但真的现实依然残酷:年底前全省要关闭的150家重点企业目前只关闭了32家。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行政机关不作为或怠于职责给公民带来损害,从法理上来说,就无从免于责罚和赔偿责任。不过,国家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不完全依靠财政负担,否则就等于将污染者的损害责任转嫁给了纳税人。可以有两种方法,一是利用征收的排污费,资源补偿费等建立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发生污染事故后,由该基金先行赔付,然后向污染企业追偿。或者,在没有建立损害赔偿基金的情况下,可以由地方先行赔付,然后再由向污染企业追偿。无论哪种方式,其目的都是一样的:保护弱势群体,将人的生命健康权利置于首位。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在环境污染罪一般直接责任人在1年以上3年以下,具体是严重程度,间接责任人在1年以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四十三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污染环境罪量刑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污染环境罪是指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或者非法处置放射性废物,而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在环境污染罪一般直接责任人在1年以上3年以下,具体是严重程度,间接责任人在1年以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四十三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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